关于通用网址预留的通告
为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众利益,保护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保证正常的注册秩序,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确定和公布下列禁止注册或限制注册的通用网址的范围:
(一)因技术原因暂不开放注册的名称;
(二)我国政府机关全称、正式简称,国家领导人姓名,有关国防和军事的名称;
(三)ISO3166列出的国家(地区)名称、代码及英文拼写和我国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全称、正式简称;
(四)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的名称;
(五)我国部分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名称;
(六)我国的世界文化遗产和自然遗产的名称;
(七)国家商标局认定和公布的驰名商标;
(八)在深、沪上市的公司名称。
上述第(一)项为禁止注册的名称,其他各项只能由有权使用这些名称的单位注册为通用网址。
以上预留范围听取了法律专家的意见,并依据主管部门提供的名单或权威文献制定。
特此通告。
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
2001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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